工伤保险的理赔项目主要包括:
包括诊疗费、住院费、康复治疗费等,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和服务标准。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由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发放。
针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支付相应标准的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
职工死亡的情况下,支付给遗属的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时,支付给遗属的赔偿。
以上是工伤保险的主要理赔项目,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并受《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供具体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