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养路费证去抽取);
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买卖合同,在过户大厅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买卖双方携带上述所有材料;
在过户大厅进行照相,手续准备包括买卖双方身份证、行驶本、登记证复印件等;
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车辆照片、行驶证原件以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在取号机取号,等待受理;
窗口递交所有材料,并缴纳过户费用;
办理工商及市场盖章;
到户籍所在地车管所进行拆牌、拓号、变更牌照、选取新号牌、出新行驶本、登记本;
缴纳费用后,领取过户票。
注意:
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必须相符;
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关对车辆没有质疑的,不予过户。
建议:
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车管所,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多次往返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