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的有效期通常为 60天,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算。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未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领失业金的申请,则视为失业人员自动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此外,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的长短有所不同:
1. 累计缴费满1年但不足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6个月。
2. 累计缴费满3年但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
3. 累计缴费满5年但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
4.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建议失业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尽快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经济支持并促进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