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物业刁难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遇到业主刁难时,物业人员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失控。可以通过心里默数等方式平复情绪。
认真倾听业主的诉求和抱怨,通过点头、眼神交流等方式让业主知道你在关注他们的问题。尝试理解业主的不满来源,并用温和的语言表达理解。
用专业的知识和客观的事实来回应业主的问题。对于业主不合理的要求,要礼貌地说明情况和限制。
针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积极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展示出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
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且门口保安刁难业主,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平台等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或相关部门投诉。同时,可以向居委会、街道办、房屋管理机构、城管执法大队和物价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可以保留相关证据,例如照片、视频或文字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物业服务不到位,以及门口保安刁难业主的事实。
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更换他们。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单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选择服务质量更高的物业服务公司。
当业主和物业发生纠纷时,可以请业委会出面协调。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有助于公平解决问题。
如果业委会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寻求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的帮助,进行调解。
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这是一种自愿型的公断方式。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作出的判决来解决物业纠纷。
建议首先尝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问题,如果这些方法无效,再考虑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如投诉、仲裁或诉讼。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