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处理员工旷工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国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法对旷工没有具体规定,因此处理旷工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经过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有工会和职工代表参与确定,并经过公示。
旷工当天没有出勤,自然没有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赔偿损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旷工达到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合同天数,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