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依照规定给予以下奖励和待遇:
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这些奖励和待遇旨在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并通过各种保障措施来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