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因地区和房屋类型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和标准:
有些地区可能按照每平方米50元到100元不等的标准收取。
商品住宅一般为房价的2%-3%,大多地区是房价的2%,由购房人交。
公有住房除了购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还必需按房价20%交,在销售房屋的收入中扣除。
非住宅类物业也有参照住宅执行的情况,但具体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武汉市的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米;电梯框架住宅55元/平米。有电梯(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米;有电梯(15层及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米。
北京的标准为:6层以下100元/平米;7层及以上200元/平米。
安商房(安置型商品房)交存标准按商品房执行,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拆迁安置单位视有无电梯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和2%缴存,归被拆迁人所有。
综上所述,安置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主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可能包括按房屋面积、总房价或每平方米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缴纳。建议您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来确定缴纳金额,并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