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百分之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 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