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7天,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4天、30天或37天。
拘留期限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期间开始的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加上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7天时间,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可以达到37天。
刑事拘留期限从拘留之日起开始算天数,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
侦查机关在14天内需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果核准逮捕,则继续羁押,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属于先行羁押的情况,因此会被计入判刑的刑期中。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综上所述,刑事拘留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来确定,期间从拘留之日起算,并且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此外,刑事拘留期间可以折抵相应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