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报废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行驶证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后,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需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其复印件交回车管所。
车管所收到报废材料后,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手续即告完成。
通过“交管12123”APP,可以下载并核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真伪。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以便顺利完成报废手续。
若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可联系当地车管所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