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深圳的公章丢失时,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丢失声明、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如有代理人办理)。
选择报纸: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等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进行登报。
撰写声明:按照报纸要求撰写公章丢失声明,包含公司名称、丢失公章名称、编号、丢失日期、作废声明等内容。
提交材料:将材料提交给报社,并支付登报费用。
等待登报:缴费后等待报纸刊登丢失声明。
携带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
报案:到公安机关报案。
补办营业执照:按照公安机关指引补办营业执照。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登报遗失公章的报纸原件、填写遗失补刻公章的登记表、情况说明。
办理补刻:登报声明作废后三个工作日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具有资质的印章店办理补刻并备案。
注意事项:
确保所有步骤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公安局的最新要求执行。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并携带相应的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
补刻公章后,及时更新开户行等相关信息。
若营业执照和公章同时丢失,应先补办营业执照,再补刻公章。
请根据上述步骤操作,并确保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