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流转双方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并进行现场勘察,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核对无误后,填写转让审批表。
审批后,转让方需交纳相关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审批后,转让方可以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由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填写变更登记审批表进行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审批表可随转让审批表同时报批。
建议:
在办理土地转让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资料,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