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得日本的永久居住权,申请人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在日本连续居住满10年以上。
在这10年中,至少需要有连续5年持有工作签证或居住资格(如日本人配偶签证等合法在留资格)。
必须拥有能够独立生活的资产或技能,确保日常生活不会成为公共的负担。
在日本居住期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处以罚款或徒刑等处罚。
妥善履行了公共义务,如缴纳年金、健康保险及纳税等。
日本人、永住者或特别永住者的配偶或子女,如果实际婚姻生活持续3年以上,并且在日本继续居留1年以上,申请时对经济能力方面的要求相对放宽。
定住者持有定住者的在留签证,在日本连续生活5年以上,可以申请永住。
被认定为难民后,在日本连续居住5年以上,可申请永住。
对日本有特殊贡献者,在外交、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为日本作出贡献并持续居留5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申请永住。
高度人才积分70分以上。
作为“外国高级人才”在日本持续居留3年以上,并且在申请永住许可之日起3年前已在依高级人才省令规定计算分值时被认定为得分在70分以上。
以上条件是基于最新的发布信息整理的,具体申请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日本入国管理局的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