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回原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您需要向原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原户口本、与迁入地有关的证明等。
提交申请后,迁入地派出所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他们会出具同意迁入的证明或《户口准迁证》。
拿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证明后,您需要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同意迁入证明。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审核您的迁出申请,并开具户籍证明,这是户口迁移的重要依据。
您需要携带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投靠亲属的理由、结婚证、无业证明、出生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迁证》。
您需要带着《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获取《户口迁移证》。
最后,您需要携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回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