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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具有什么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0:11:03    

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根本性:

制度是事物根源或最重要部分的表达,具有广泛的认知性和法律效力,是确保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行动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和保障规定。

全局性:

制度需要从事物的整体和进展的全过程确定其建设内容,具有现实性和全面性,是保障一个部门、地区或单位整体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力措施。

稳定性:

制度一旦形成,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固定,为社会提供可预测性和秩序。它的建立和废止都需经过一定的政治程序,不能朝令夕改。

长期性:

制度在一定的有效时限内具有可行性,不能因事物的局部变化而使制度走形,失去指导性和约束力。

知识性和共约性:

制度是人们共同同意的关于社会运作方式的知识的集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绝对的变化性。

指导性和约束性:

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和行为有提示和指导作用,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鞭策性和激励性: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规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强制性:

制度通过法律、纪律等手段保障其执行。

系统性:

各个制度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适应性:

制度能够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权威性:

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排它性:

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

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这些特点决定了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们权益、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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