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主要受理以下几类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和第286条的规定,网警有权直接受理黑客攻击、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等案件。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行为,如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等。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第1款的行为,如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等。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之一第3款的行为,如非法出售或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等。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2款的行为,如非法获取或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
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第3款的行为,如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等。
包括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类犯罪行为,如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
如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教唆犯罪等。
需要注意的是,网警并不直接受理诈骗、盗窃等类型的案件,即使是利用网络作案。对于这类案件,应直接拨打110进行报案,或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综上所述,网警的受理范围主要集中在网络安全、计算机犯罪和与互联网相关的刑事犯罪等方面。如果您遇到相关情况,建议根据具体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报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