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罪,是指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具体来说,就是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前犯有数罪,但在判决时只对其中的部分罪行进行了处罚,而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又发现了其他未判决的罪行。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并将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合并,按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简而言之,漏罪就是犯罪分子在初次判决后又被发现还有其他罪行未判决,需要重新进行审判并合并执行刑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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