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通常归以下部门管理:
1. 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管理、商标管理,查处市场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2. 质监局(或技术监督局):负责产品质量管理,查处生产领域中的假冒伪劣商品。
3. 公安局:在涉及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可能构成刑事案件,由公安局负责侦查。
消费者在遇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情况时,可以拨打工商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12315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当地工商局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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