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的人员是 原审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原审人民法院会接到执行命令,并在七日内在制定的场所内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人员包括法警或武警,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且必须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在执行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需要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或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此外,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