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的缴纳方式主要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种。
单位缴存的流程
本市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单位需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使用网银盾的单位,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首页“单位注册用户”入口登录,输入单位信息后,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未使用网银盾的单位,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首页“非单位注册用户”入口登录,输入单位信息并核对单位经办人信息,录入手机号码通过验证后,进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若信息有误,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单位经办人信息变更表》和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服务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个人缴存的流程
缴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银行申请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身份证
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收入纳税证明
就业登记证(登记显示为待业状态)
银行个人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需要办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银行代扣缴存:缴存人将每月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规定的时间以前存入银行个人储蓄账户,银行每月自动划款,划账时间为每月10日和25日。
现金缴存:缴存人在银行柜面办理缴存业务,一次最多可以缴存一个公积金年度的住房公积金。
建议
选择合适的缴存方式: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直接到银行办理,个人可以选择银行代扣或现金缴存。
提前规划:单位应提前规划好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和金额,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专业代缴机构:对于没有专业人事部门的中小企业,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代缴机构来办理公积金缴纳,以节省人力资源并减少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