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这类人明明有能力偿还债务或履行义务,但故意拖延或拒绝履行。
这类人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执行程序,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
这类人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例如,经法院要求申报个人财产,却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
如被限制高消费后仍然进行高消费行为的人员。
在商业交易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个人或企业,例如拖欠货款、拒绝交货、提供虚假信息等。
在个人借贷、信用卡使用等方面失信的个体,主要表现为未按时还款、恶意欠款等。
因未履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等法律义务而被认定为失信的个体或单位。
这些失信行为不仅对个人和企业造成了直接损失,还对整个社会经济秩序产生了负面影响。失信人员通常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相应的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