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通常是指那些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标准的家庭。根据中国现行的贫困线标准,贫困户的划分如下:
1. 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 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在628—865元之间;
3.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在866—1205元之间;
4.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家庭,如:
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在职人员或退休人员领取工资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
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经济状况的变化而调整。有关贫困户的更详细信息和申报程序,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