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据和发票在使用时应当加盖 财务专用章或收讫专用章。具体使用哪种印章,可以根据各单位的状况与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单位还会使用财务部、财务处、财务科的部门章,或者公章(行政章),例如党费收缴章组织部的章等,这些印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其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
建议在开具收据或发票时,仔细遵循相关法规,确保使用的印章符合规定,以保障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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