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 5000元。这意味着,如果个人月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5000元,那么超出部分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如下: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税率为0%
5000元至8000元,税率为3%
8000元至17000元,税率为10%
17000元至30000元,税率为20%
超出30000元的部分,适用更高的税率
例如,如果某人的工资为800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剩余6000元,那么应缴纳的个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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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5000) × 3% - 0 = 30元
```
请注意,税法可能会有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