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羁押,但限制其在一定的居住地点活动。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短期羁押,通常适用于案情较为严重且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情况。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长期羁押,适用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其他方法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这些措施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并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法律追究或继续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