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通常由以下政府单位管理:
这是主要的物业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标准、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处理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争议等职责。
房管局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下属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该部门承担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标准、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处理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争议等职责。
负责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管,包括物业服务公司的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市场行为监管等。
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组建和日常工作,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涉及小区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负责小区的治安巡查、处理治安案件,以及指导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对小区物业管理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物业服务费的征税问题、物业管理公司的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等。
负责指导和监督小区的环境管理,包括垃圾分类收集、绿化养护、污水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站,配置物业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改选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支持和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参与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工作。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的管理涉及多个政府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工作,确保物业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