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以下是死亡赔偿金分割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则: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
如果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死亡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
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死者的近亲属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参照遗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合理分配。在分配过程中,应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并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其份额,应尊重其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