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案件中,披露的要求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诉讼公告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包括送达、张贴、发布以及网络发布。
送达是将公告通过法院专用信封邮寄给诉讼相关人员或公司。
张贴和发布通常用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的情况,如在受送达人居住地或公司附近张贴公告。
网络发布需要诉讼相关人员根据案件编号查询诉讼进度。
在诉讼公告中需要简要介绍诉讼的基本情况,包括受理日期、案件的性质、索赔金额、预期结果、公司可能面临的责任以及相关保险情况。
在财务报告和会计准则中,特别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对未决诉讼或仲裁的披露有具体要求。
财务报表附注中需要披露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可能影响。
如果需要对潜在的损失进行估计,这些估计及其相关的不确定性也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根据相关法规,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特别是当涉案金额超过一定数额,或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并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是诉讼披露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