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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哪个法院受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57:03    

离婚诉讼的受理法院一般为 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具体规定如下:

一般原则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形

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则应向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则应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双方均为军人,则应向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涉外离婚诉讼,若一方在国内居住而另一方在国外居住,则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若双方在国外居住但未定居,则应向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级别管辖:

在级别管辖方面,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案件涉及较大数额的财产争议或其他特殊情况,则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的受理法院主要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同时考虑被告的居住地、监禁地、军人身份以及涉外因素等特殊情况来确定。建议在选择法院时,充分考虑自身情况和案件特点,以选择最合适的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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