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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生育报销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3:15:32    

在职职工生育报销的金额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顺产:5000元。

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

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2000元(施行剖宫术的增加10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5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门诊费用

流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节育、绝育:直接按门诊统筹政策进行报销。

生育住院费用

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依据住院政策执行。

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为9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3%。

生育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65%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

异地生育

定额标准之内:按实际医疗费用报销。

超出定额标准:根据定额标准来报销。

这些报销标准适用于不同情况下的生育医疗费用,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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