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市上户口,您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办理条件
无固定住所人员可申请在社区集体户落户。
允许在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户口迁入审批权限下放至公安派出所,实行“一门办、即时办”。
需要符合积分入户或人才引进条件,并由用人单位开具相关证明。
办理材料
新生儿上户口
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结婚证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户口簿
区内户口迁移: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或投靠双方关系证明材料
户口簿
区外户口迁入:
准迁类型相应的证明材料
原户口簿
办理流程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注意事项
新生儿出生一年内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必须上户,超过一年需要审批。 未婚生育
超生小孩入户:已缴清社会抚养费,并提供相应的审核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