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安落户有多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
购房落户
江西省内户籍的人员,购房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人员及同户口簿内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购房屋地址落户。
未满18周岁人员,可与同户人员随迁,不单独迁入新购房地址独立落户。
电子不动产权登记证。
申请人电子户口簿(申请人为户主的,获取整本户口簿;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获取申请人本人页户口簿)。
申请人电子身份证。
线上办理渠道:
通过“赣服通”(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热门服务-“一件事专区”-“购房落户一件事“,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通过“赣警办”(可在支付宝里搜或下载app)-一件事一次办(公安联办)-公民购房落户,选择落户受理地区,进行实名认证、按照提示填写申请表格、选择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即申请完成。
线下办理渠道:
吉安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特别提示:敦厚镇县城三个派出所户籍窗口已迁入吉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
不收费。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平台获取电子户口簿。同时,可在一个月内向落户地派出所申请线下打印纸质户口簿,或者线上申请以邮寄方式(邮费到付)领取纸质户口簿。
其他落户方式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入户申请书。
身份证。
结婚证。
《计划生育证明书》或《计划生育证明服务证》(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在该证中列明“已全额缴清社会抚养费”,并附“缴费单据”),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免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有子女的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及节育证。
迁出地及迁入地户口簿。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窗口受理。
审批。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