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
遗嘱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立下的遗嘱指定继承人。
准备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遗嘱(如有)。
到公证处提出继承公证申请,并等待公证员审查材料。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继承权存在争议,或无法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则需要通过法院确认继承权。
提交诉讼申请,并等待法院审理和判决。
房产过户手续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继承公证文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
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上述资料。
包括继承公证费、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等。
所有合法继承人需到场签字,放弃继承权,方可完成遗产的过户手续。
如果存在遗嘱,需提供继承的公证书或者法律文书才能办理过户。
如有继承人不同意或有其他争议,可能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请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