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
参保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参保人所在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户口本上的每一页都要复印。
户口本上除参保本人外,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的有效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属于低保人员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所登记的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医保卡复印件。
医疗费用原始发票。
住院病历的复印件(盖医院公章):包括病案首页、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出院记录等。
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
出院证明。
所在学院出据相关证明:放假、实习、休学证明(写明原籍或实习地)等。
有效身份证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批量新增制卡的,被委托人还需携带单位介绍信,不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件。
医保报销IC卡。
正规住院原始发票。
加盖医院印章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加盖医院印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转外就医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社会保险外地住院转诊申请单。
异地安置人员报销医疗费还需携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申请表复印件。
参保人员市内住院就医还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未通过系统结算的原因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31. 费用清单:医院出具的详细费用清单,包括各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
32. 发票原件:所有就医过程中的正规发票,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
33. 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医疗文档。
34. 特殊材料:对于特殊药品或治疗,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批准文件或说明。
35. 填写的报销申请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的医保报销申请表格。
建议: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委托他人办理,提前准备好代办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前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节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