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即建设委员会,是 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它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物业管理业、燃气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管理等综合行政管理工作。
建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1. 住房保障: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
2. 住房制度改革: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3. 建设管理: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4. 工程建设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
5. 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
6. 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
7. 城市建设: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8. 村镇建设: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
9. 建筑工程质量: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0. 建筑节能与减排: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建委是省、市、县政府的机关行政单位,负责各级工程建设及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建材行业的综合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