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部门 取决于合同的类型和企业的组织结构。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
合同应由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管理,因为合同涉及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法律顾问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对于一般性的合同,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
劳动合同一般由人事部保管和管理。
专业性强的合同,如技术合同、投资合同等,应由专业负责部门管理。
一般性的合同可以保管在单位办公室或综合管理部。
某些合同,如租赁合同、采购合同等,由档案管理员保管。
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招商合同、与供应商的合同等,由招商部或财务部保管。
行政机关签订合同,一般由具体负责合同承办工作的主办部门或内设、下属机构承办。
综上所述,合同签订的管理部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来确定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明确各类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确保合同管理的高效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