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商混)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主要由国家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改委进行宏观调控,制定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到地方层面,管理职责可能由以下部门承担:
负责企业资质审批,以及部分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拌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监督管理。
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管,但由于职责不清,多由住建局和质监站负责。
负责商品混凝土进入工地后的质量管理。
作为工业企业,个别地方工信局也参与管理。
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如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等,负责行业服务、自律、代表、协调和维护行业权利。
包括消防、环保、土地、治安等部门,也可能参与商混企业的管理。
请注意,具体的管理部门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