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工作主要涉及以下几类:
以“消费返利”为名,承诺全额返还购物款或额外收益,实则通过不断发展下线骗取资金。
虚拟货币传销模式,声称投资虚拟货币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但实际上这些货币没有实际价值。
帮助诈骗分子取现,如购买贵金属等并许诺高额报酬。
买卖电话卡和银行账户,出租、出借或出售自己的电话卡和银行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工具。
搭建GOIP、VOIP设备,帮助诈骗分子在国内租房搭建虚拟拨号设备实施诈骗。
冒充客服电话引流,按照设定好的话术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引导受害人添加诈骗分子的联系方式。
线下推广引流,通过赠送小礼品诱导事主扫描二维码或拉人建群、发送虚假广告。
未取得在华合法就业身份,私自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
使用“电话轰炸”、威胁、辱骂、发送假律师函等“软暴力”手段进行催收。
这些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规,危害公共安全。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如未经许可开动机器、忘记关闭设备等。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等。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如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用于虚假验证。
贪污贿赂类行为,如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等。
滥用职权类行为,如滥用职权、报复陷害等。
玩忽职守类行为,如玩忽职守、环境监管失职等。
徇私舞弊类行为,如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等。
重大责任事故类行为,如重大责任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等。
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破坏选举、职务侵占等。
这些违法工作不仅触犯法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建议个人在求职时提高警惕,避免参与上述违法工作,并考虑其合法性和道德性。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