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等。
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
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及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在校学生:学生证和在校证明。
房产证、车辆证、存款证明等。
在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出生证、学生证等。
社保缴纳证明、税务证明、居住证明等。
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外来务工人员需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并提供相应证明。
申请表格可以在线填写或前往住房保障中心填写。
请根据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准备和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