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被注销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情况恢复:
凭劳改、劳教单位开具的释放、解除证明(被监外执行人员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等)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凭县级以上安置办公室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凭部队有关文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恢复。
个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重新办理身份证,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如居民户口簿、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文件(如原身份证遗失声明等)。
如果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身份证号是由于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而被注销的,经核实后,派出所工作人员会给予恢复。
华侨在户籍注销后,如果决定返国定居,可以经由合法手续,到各地华侨办事处,申请华侨回国定居证,并申请恢复中国户籍与身份证。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恢复。如果遇到具体操作问题,可以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恢复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