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队准生证的流程如下:
双方的身份证(或现役军人的证件)。
结婚证。
户口簿。
部队开具的婚育证明。
医院的怀孕诊断证明(部分地区需要)。
军人一方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婚育证明,并提交给地方配偶。
地方配偶持上述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或县政务服务大厅卫生和计生窗口进行登记申请办理。
女方需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军人一方需持双方结婚证向所在部队计生办公室开具初婚初育证明。
地方配偶持所有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计生服务站进行免费检查,并由计生服务站开具孕前优生检查证明。
最后,持所有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准生证。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