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黑车的处理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最高可罚5万元。
非法营运长途车最高可罚10万元。
三轮车、摩托车、助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法客运行为可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
第一次查获黑车,罚款1万元;第二次查获,罚款1.5万元;第三次查获,车辆没收。
黑车被扣后,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执法部门可在公告后将暂扣车辆予以拍卖。
达到报废条件的,依法予以报废。
新修订的《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规定,未取得营业性客运证件的汽车驾驶员有收费搭载乘客行为的,由交通执法机构直接依据有关条例,以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予以最高五万元的处罚,并且予以暂扣、吊销驾驶证处罚。
驾驶黑车被交警查到会进行行政拘留,不超过15天。
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如盗窃罪,最高刑罚为十年有期徒刑。
克隆出租车直接销毁。
在机场、车站等枢纽站拉客的黑车,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建议:
非法营运的黑车存在极高的法律风险,建议车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若不慎涉及非法营运,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处理,避免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