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等级从低到高的顺序为: 大学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由高等学校授予大学本科毕业生,表明其已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通常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再修读1至3年方可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要求包括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专门知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是最高级别的学位,要求研究生在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的基础上,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此外,“博士后”不是学位,而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建议查阅关于学位的文献资料以获取更全面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