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补考10天的计算方式如下:
1. 从科目三考试结束的第二日开始算起。
2. 这10天包括周末和工作日。
3. 10天后,即第十天的午夜12点之后,可以重新预约考试。
请确保在10天期满后的午夜12点之后进行预约,以满足补考的规定。希望这能帮助你顺利安排补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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