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统的管理通常归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具体来说: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城市层面,城市排水系统一般由城市公用事业部门管理,具体单位可能是市政管理部门。
对于农田排水,则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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