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法定步骤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行政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且处罚较轻的情况,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包括调查取证、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等步骤。
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程序的起点,涉及案源的发现和立案环节。
在立案后,办案人员需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案件核审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一种形式,旨在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正确性。
行政执法文书按照一定方式和手续送达行政相对人。
当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应回避,由他人代理执行职务。
明确不同级别行政机关的管辖权,以及在管辖权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当行政执法机关发现无管辖权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机关。
这些程序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了行政处罚的完整流程,旨在保障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