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是货物运输过程中用于证明货物已经付运、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进行贸易结算的重要文件。主要的运输单据包括:
承运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
由铁路运输承运人签发的货运单据,是收、发货人与铁路之间的运输契约。
由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也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但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邮包运输中使用的单据,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
适用于多式联合运输,由多式联运承运人签发,包括全程运输但可能不包括海洋运输。
多式联合运输中使用,由船公司签发,涵盖包括海洋运输在内的全程运输。
形式与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但收货人已明确指定,通常不可转让。
由承运人签发的证明承运人已接收货物的单据。
货物离开起运地后,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的通知文件,用于办理保险等手续。
进口商凭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的提货凭证。
这些单据在国际货物运输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对于货物的交接、索赔处理、贸易结算等方面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