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育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身份证
结婚证
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如适用)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准生证(生育服务证)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收费票据
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小结等
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报销申请。线上通过长春市医保局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按照指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则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并核准,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将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需要在缴纳满12个月后才可参加报销。
报销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以免影响报销进度。
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不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选择合适的提交方式,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