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活动是一种非法的商业模式,通常涉及欺诈和招募新成员。在中国,传销活动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具体到人数,法律规定如下:
1.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人员在 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2. 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 七人且收入达到五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
因此,传销活动是否需要拉人以及具体的人数要求,主要取决于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如果是组织领导者,需要拉人30人且层级在三层以上。对于其他参与者,如果人数达到7人且收入达到5万元,也会被认定为传销罪。
建议公众远离传销活动,因为它们不仅是违法的,而且往往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个人伤害。如果不幸成为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