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的惩戒期为 六个月。在诫勉期间,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将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且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此外,诫勉六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需要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如果对象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可能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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